往前回顧,距離台灣金融市場的第一宗併購已經百年。
西元1899年,幾位在台日本人集資設立的第一家民營銀行「台灣貯蓄銀行」,一開始慘澹經營,畢竟要說服幾年前還在清國統治下的台灣人將銀錢從床下取出後,寄存在陌生的銀行簡直困難重重。不過,隨著民眾金融知識普及和工商業發展,台灣貯蓄銀行規模逐漸變大,資本已不敷使用,再加上彰化銀行等新興銀行加入競爭,為求繼續發展,決定在1912年併入台灣商工銀行,成為台灣金融史上的第一宗銀行合併案,當時的主管機關大藏省與台灣總督府還公開表達「樂見其成」。
這是公股民營的第一銀行故事,也是台灣第一宗「合意併購」。
考古爬梳這段古老的併購案的意義為何?答案是:「市場驅動的力量」。這宗併購案是銀行考慮其本身發展侷限和益趨競爭的市場後,說服股東併入台灣商工銀行。雙方合併後也確實凸顯出綜效,為了擴大規模,更在1920年後陸續併購因為一次世界大戰後不景氣而呆帳率驟升的嘉義銀行、新高銀行,一躍成為當時民營最大銀行。
100多年後,台灣金融業已經翻了好幾番,中間經歷過大幅開放民間資本設立銀行、成立金融控股。但也因自由化的結果衍生出銀行家數太多、公司治理鬆散的金融亂象,讓前總統陳水扁就任後推動兩次金改,第一次金改除了改善呆帳率外,也大幅整併基層金融機構,卻因速度過急引發街頭抗爭不斷;第二次金改,政府推動金控家數減半,結果因為限時限量,固然促成了幾家大型金控,卻留下諸多弊端,政商家族官司纏訟,為金融整併留下了大瘡疤。
這個瘡疤,十多年來沒有人願意再去觸碰。期間自有政府機關倡議要打亞洲盃、要合併臺銀、土銀和輸銀成大金控,但皆不了了之,原因很多,除了政府停留在規模大就是美的思惟外,沒有考量到業務互補與市場機制、由上而下的政策規劃,無疾而終自是當然。
然而,近來金融併購市場真的「起風了」,我們稱之為「併購3.0」。有別於前兩次以政策為主,這次顯然是在寂靜十多年後,由市場出發、以業務互補為策略的金融併購,併購的對象也多樣化,不只金併金或金併銀,包括投信、證券公司的收購,確保下一個10年更完整、兵強馬壯的金控版圖。
金管會雖鼓勵金控整併,但這次不喊口號,只制定遊戲規則,扮演公平的市場仲裁角色,因為過去的歷史殷殷,政府不需主導,只有讓從市場中自己長出來的,才能生根長久。